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现对我公司《广西顺裕投资有限公司磷石膏改性生产车间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即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18日。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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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广西顺裕投资有限公司磷石膏改性生产车间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
附件-验收意见 |
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