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22日。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广西红宝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门产品配套材料生产项目(一期普通胶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广西红宝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门产品配套材料生产项目(一期普通胶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广西红宝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门产品配套材料生产项目(一期普通胶条)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广西红宝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表面处理材料及其他配套材料生产项目(一期PVC防火胶条)竣工验收监测表 |
附件-验收意见 |
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