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
本项目于2020年5月25日委托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拟对下列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一期1500吨)甲硫基乙醛肟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桂平市长安工业区
(4)建设内容:建设甲硫基乙醛肟的生产线,年产1500吨甲硫基乙醛肟。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广西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联系人:覃映君
(3)联系电话:0775-3628877
(4)电子邮箱地址:1797785325@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编制单位名称: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电子邮箱地址:gxgghb@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6日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