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调)成果,地块内土地利用类型为农用地(旱地、乔木林地、果园、设施农用地)、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特殊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他草地、坑塘水面),拟统一规划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根据《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桂环规范〔2021〕2号),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受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委托,对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中心和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根据《广西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桂环规范〔2021〕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场地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中心和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场地地点:贵港市郁林路和和平北路交汇处东南角
项目概况:司法警察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5252.61m2,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13275.96m2,本次调查将两个项目作为一个地块进行调查,共计调查面积约为18528.57m2(约27.79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611325600°,北纬23.126954786°。
(二)场地调查机构
单位: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5-4206150
邮箱:gxgghb@126.com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环境调查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附件-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中心和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稿)。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9日